认购登记优惠活动须知
一、 珠江骏景园内部认购优惠权限于2002年9月28日-10月27日期间办理了《珠江骏景园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手续的客户享有。
二、 本次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编号不代表内部认购期间的优先选楼权。
三、 购房者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保留金(每个内部认购优惠权保留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在珠江骏景园售楼处进行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发展商在核实购房者身份后将开具保留金收据(恳请妥善保存,若有遗失恕不补办)并注明登记编号。
1、 该登记编号将作为本次内部认购抽签候选登记编号,不代表优先选楼权。
2、 一个身份证只限登记一个内部认购优惠权名额;
3、 发展商保留核查登记人身份证明之权利。
四、 保留金支付形式:
1、 现金支付形式;
2、 支票支付形式;
五、 内部认购抽签将于10月27日在珠江骏景园售楼处现场正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本次内部认购选楼权采取抽签形式排序。
只有已参与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之登记人才有抽签候选资格。
登记人凭抽签获取的选楼顺序号及保留金收据进行选楼,每一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表只限认购一套房。
如购房者行使内部认购优惠权,则购房者姓名和身份证须与内部认购优惠登记表的登记资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六、 如购房者在内部认购期间购买了"珠江骏景园"物业单元及签署项目认购书后,所支付的保留金(不含利息)可转作购房认购诚意保证金。
七、 如购房者未能在抽签选购日成功认购"珠江骏景园"物业单元,则可于三天后由登记人到发展商指定地点,填写《内部认购优惠权解除申请》(请带齐《珠江骏景园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保留金收据)解除内部认购优惠权,其所支付的保留金将于解除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本《珠江骏景园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须知》自2002年9月28日起执行,截止日期为2002年10月27日。
九、 本《珠江骏景园内部认购优惠权登记须知》所有条款以该项目发展商的最后解释为准。
十、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欢迎垂询(销售热线:87285792/87285793)。
9.28-10.7(含当日)折扣安排
付款方式折扣 |
类别 |
折扣 |
一次性 |
98 |
按揭 |
99 |
额外折扣 |
内部认购折扣 |
96 |
10.8-10.13(含当日)折扣安排
付款方式折扣 |
类别 |
折扣 |
一次性 |
98 |
按揭 |
99 |
额外折扣 |
内部认购折扣 |
97 |
10.14-10.20(含当日)折扣安排
付款方式折扣 |
类别 |
折扣 |
一次性 |
98 |
按揭 |
99 |
额外折扣 |
内部认购折扣 |
98 |
10.21-10.27(含当日)折扣安排
付款方式折扣 |
类别 |
折扣 |
一次性 |
98 |
按揭 |
99 |
额外折扣 |
内部认购折扣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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